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与发包承包第十四条有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开展双盲评审,逐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并接受公众监督。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