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有效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应当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将开发运营职能交由市场主体承担。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