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开发区交通、能源、水利、安全、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造与升级,打造创新型智慧园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