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道路运输管理遵循依法、公平、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禁止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