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流域内经济发展应当根据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流域内城市和工业发展要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兴建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