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执行委员会在塔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塔委会行使职权,负责监督和保证塔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在塔委会授权范围内制定政策、作出决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