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管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和流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塔里木河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