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培根铸魂、守正创新,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