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本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监督惩治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履行科研诚信工作主体责任,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