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通过采购招标、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方式,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绩效评估等工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