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新闻出版部门、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资助制度,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

实施卓越期刊培育计划,打造更多学术名刊,发挥优秀期刊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对外翻译出版,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布机制,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介。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