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社科联应当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学术理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并予以资助,支持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合作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