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学校与境外企业、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合作。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职业学校引进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的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服务本省企业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打造墨子工坊等国际职业教育品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