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激励措施,推动完善产业、行业、企业与职业、专业联动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