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职普融通教学资源开发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课程互选、资源共享;支持职业学校运用实训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与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开展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和技术研发。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