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职业学校应当完善创新创业引导培育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在课程研发、学分认定、师资保障、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支持、奖励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