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职业学校应当构建德智体美劳学生全面培养体系,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相应教师队伍。

职业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养、法治意识,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职业安全素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心理保健能力;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