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城市更新项目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可以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具体豁免清单和监管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