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安全设施,保持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