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四十一条有效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媒体代表等参与的无障碍督导员队伍,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