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六条有效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能力证书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支持普通职业学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支持用人单位、大师工作室、非遗传承人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