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交流与合作,推进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促进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协同联动。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