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人文环境第五十条有效倡导经营主体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将其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提升内部凝聚力与外部竞争力。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引导。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通过制定企业文化建设指南等方式给予指导。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