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内容和实施第二十五条有效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经所在工会同意,可以直接进行监督,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由所在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