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专利行政部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