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五章 价格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价格信息化系统,及时公布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等重要价格管理依据,并公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标准、依据等,发布本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向社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