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鼓励民营企业构建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

支持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完善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