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义利观,增强爱国情怀、主人翁意识,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宽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