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鼓励企业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授权清单和议事规则等,明确组织机构、有关人员的权责事项和工作程序。

国有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运作事项清单,明确具体标准、决策规则和程序,并与一般性经营事项明确区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