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