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