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超限运输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和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和总质量,应当符合所行驶公路的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公路路口、桥梁、隧道、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在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上行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