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效

供热单位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供热经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