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