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条例/第三章 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第二十六条有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在捐赠协议中明确约定经营性活动所得用于捐赠的具体比例或者金额、用途以及履行时限等。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