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进行。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公开募捐备案编号等进行验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