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密云水库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水量水质监测网络,建立断面考核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潮河、白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水量水质的省界监测断面、监测指标、监测标准等事项,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确定。省界监测断面设有国家水文站点、水质监测站点的,可以直接采用其监测数据。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