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宾馆、游泳场馆、洗车场所、洗浴场所、室外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行业,应当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要求。

洗涤、游泳、水上娱乐、车辆冲洗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采用循环净化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