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第四章 任免程序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任免的人员,任职、离职时间,以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