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汉中藤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诚信经营,守正创新,自觉维护汉中藤编质量和品牌形象,扩大汉中藤编影响力。

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