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市场监管、文化、工信、林业、农业农村、商务等主管部门应当以支持藤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打造汉中藤编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监管,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工作。加强专利申请保护,依法对汉中藤编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