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十九条有效鼓励、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建设、设置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长期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设中央厨房,依托社区为老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送等服务。鼓励个人利用自有房产等资源举办家庭化、小型化互助式的养老机构、老年餐桌和服务站等便民为老服务站点。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