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分区建设指引、建设管控要求等内容,经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并与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相协同。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