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志愿服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众人物等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