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支持人工培育野生药用植物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和支持乌梅、天麻、淫羊藿等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和萼贝等特色品种产业化开发。

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重点支持发展的中药材品种。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