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层门钥匙、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启动钥匙未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一管理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