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允许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过期的特种设备进场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