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转让旧有特种设备未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