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第六章 综合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登记寄件人身份和物品信息,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发现寄递批量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卡或者寄递黄金等高价值物品、现金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互联网货运、出租汽车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现运送黄金等高价值物品、现金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