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条例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结扎手术的,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免费服务并享受休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